2016年02月15日 16:50 | 阅读(1564) | 评论(0)我 记得
是我申请加你QQ的,可是很久都没有同意.
终于那天,我打开QQ时,看见你同意了.
拿着内存不足的手机,我看不见你的头像,那个,我也说不上名字的卡通人物.
十一点半,键盘上敲着:你谁?
然后很潇洒地发给你一张自己的签名照.
今天又看QQ,电脑上.你没有回什么,或许,你没有登过,毕竟快开学了嘛.
于是又发:哦 是你
打:我 认识
踌躇着,要发吗
八年级同学录,我让你写的.你写着(节选):
毕竟同为同学,一年的时间,怎么能去忘记.
人脑不是硬盘,是会忘却.所以总要些东西来寄托回忆.
日后,可能不再有我,可是看到这些字会想起吧.
一定会记起的.
大家的十五岁.
真的真的,很高兴见到你.
陌路同行,请不忘.
当时我怪你,写这么多干嘛,你笑.
只是笑.
于是那三个字,我终于还是发了,就刚刚.
不要生气,我已经写东西忏悔了.
虽然,你看不见.
不过没关系,只要我能看见就行.
第一次,自己
写这么长的日志